为规范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双辽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意见期限:2021年8月14日至2021年9月3日(15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方式:被征收人如有意见的,请持权属证明在期限内向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
联系人:周庆
联系电话:5090030
地址:双辽市自然资源局(辽河路2399号)
邮政编码:136400
双辽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