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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PG-10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双政告[2022]02号)

2022-11-22

  因公共利益需要,双辽市人民政府拟对PG-10地块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双辽市人民政府拟定了征收补偿方案,经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论证,符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双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补助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PG-10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双辽市政府网站和征收现场予以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22日止。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有关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76903049@qq.com 邮箱。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新市街3号,双辽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邮编13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房屋征收与补偿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话反映意见联系方式:0434-7230276。

  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如实告知真实名称、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附件:PG-10地块棚户区改造工程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双辽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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