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住房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双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双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双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0434-722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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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