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建设和管理,补齐城市短板,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可靠性、安全性、高效性,全力提升城市保障与支撑能力,全面提高城市发展韧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24〕20号)、《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道路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23〕5号)等通知文件要求,细化落实《双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有关城市专项规划要求,双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双辽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双辽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双辽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双辽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双辽市住房发展规划》。目前《规划》已形成规划草案,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规划草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2月12日,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本规划草案公示,规划成果以最终审批为准;
四、意见反馈方式
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 双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丁金祥
网上反馈意见:请发送邮件至:972345168@qq.com
电话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434-7223150 联系人:丁金祥
五、反馈须知
对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邮寄书面意见或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号,如反馈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
附件1:双辽市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2024-2035年) 草案公示
附件2:双辽市中心城区供热专项规划(2024-2035年)草案公示
附件3:双辽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草案公示
附件4:双辽市中心城区道路专项规划(2024-2035)草案公示
初审:董旭
复审:丁金祥
终审:于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