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8
嘉宾:尚峰
内容:双辽市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运输领域实行执法监管,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今天我们请到了双辽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尚峰就就如何监管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解答!
【主持人】
亲爱的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双辽市政府网站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就如何监管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到了双辽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科长尚峰。尚科长,您好!
【嘉宾】
主持人好!
【主持人】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加强道路货运及相关业务的监管。双辽市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运输领域实行执法监管,那么请问咱们的主要监管对象都有哪些?
【嘉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交通运输局执法机构主要开展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交、出租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驾驶员培训机构等行业开展执法监管工作。
【主持人】
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就是我们常说的“黑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嘉宾】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客运、货运经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由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由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城市公交、出租车经营活动的,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由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经营者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
那么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嘉宾】
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表现在非法营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拼客、挑客、甩客、宰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态度蛮横或与乘客发生打骂纠纷等行为。
【主持人】
针对发生的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交通执法部门又是如何落实整治措施的呢?
【嘉宾】
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查处,同时引导出租车从业人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我们主要是针对出租车非法运营、拒载、拼客、挑客、甩客、宰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打表、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并通过宣传引导、加强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管理力度,积极推动构建经营规范、运行安全、服务优质、运力充足、收费合理的出租车运营服务体系。同时,利用综合监管平合,结合投诉举报信息、车载监控终端设备,进行综合比对分析、研判,形成详实完整的证据链,提升执法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主持人】
我们平时乘坐出租车的时候啊,出租车发生拒载、拼客、挑客、甩客、宰客,还有不打表、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等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
【嘉宾】
一是出租车汽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启用待租标志后拒载、主动揽客或者甩客,出租汽车驾驶员以欺骗、威胁、等方式向乘客高额收取费用的,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由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吊销从业资格证。二是对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合格计价器,未使用出租车专用发票的,根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驾驶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经营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
市民如若在乘坐中发现出租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怎么进行举报?
【嘉宾】
可拨打0434-7209010交通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及时说明出租车相关信息,比如车辆车牌号、驾驶员名字、乘坐时间地点,要有意识的利用记录媒介做好录音、视频等证据的采集,尤其针对不打表现象,市民做好以上准备外,方便的话可做好地图线路的记录,以便为执法机构查处提供帮助。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尚科长的详细介绍,让我们了解了加强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管的必要性。希望双辽市交通运输局能够持续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广大市民出行时如遇到道路运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请及时通过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保障自己的出行安全。亲爱的网友们,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