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双辽市委、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双辽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市残联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依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生机与活力,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主要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全市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指导和管理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残人亲友会、精神病人亲友会的各项工作,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八)批准、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残联工作的特殊性和上级部门实行对口管理原则,以及我市残联机关实有人员情况,核定市残联机关内设机构 5个:
(一)办公室(加挂市政府残疾人委员会秘书处牌子)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人事、信访、劳资、财务、计划、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起草党组织和理事会重要文件。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维权部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草案,配合有关方面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督导;协助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三)宣传文体部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疾人体育协会特殊艺术委员会的工作。
(四)康复部
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指导康复中心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广泛募集残疾人康复教育基金。
(五)教育就业部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盲文、手语的研究与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各级残联举办残疾人福利企业,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和组织起来就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依据双编字[1989]43 号文件规定,参照周边市县做法,核定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业编制7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长(部长)职数5名。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