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担负着辖区内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开展植树绿化和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城市“双扶”工作,推进城市社会服务;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和第三产业;管理社会闲散劳动力的安置培训;按条块结合的原则,有效合理地协调好“双重”机构的工作;推行民主政治,实行政务公开,建立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发展居民区“三自”组织作用,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居民建筑和房屋的维修、改造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街道党工委内设机构
党工委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建、武装、共青团、妇联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
1.行政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财务、劳资、统战、教育、信访、督查、民族事务、后勤服务工作。
2.街政办公室:负责社区服务、居民委员会建设、行政、文化计划生育、民事调解、公证鉴证、宗教、普及教育工作。
3.经济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集体、个体工商业的组强协调、管理及统计工作。
4.城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环境建设、卫生保护、土地、绿化美化、门前三包、兼管乡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建、城管工作,对辖区内居民建筑和房屋维修改造进行监督管理。
另设财政所、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