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委是镇的领导核心。乡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负有管理本行政区域各项行政工作的重要责任。根据乡党委和政府所负担的工作职责,对内部机构的职责做统一的界定。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党委、人大、政府各项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纪检、宣传、武装、青年团、妇联以及统战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
(二)经济办公室:主要承担统计、工业、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司法、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化、卫生医疗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
(四)财政所:主要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收支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