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双辽市2022年民生实事工作任务能够如期高质量完成,根据《2022年度分类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双综考办〔2022〕2号)与《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双政办发〔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时限
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二、考核范围
1.教育局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交通运输局4.乡村振兴局5.供销合作社联合社6.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2年8项民生实事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要求
(一)市政府督查室每月对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并要求各单位将领导签字盖章扫描件+电子版表格报送至指定邮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各位市级领导。
(二)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调度、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主要责任部门民生实事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根据每月调度情况、暗查暗访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底核算各牵头部门得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