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打击、查处、整治”百日会战工作部署,结合四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安委会下发的各项通知、文件要求,9月10日,治安大队到衣龙采石有限公司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衣龙采石有限公司近期即将复工复产,为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爆破作业过程中绝对安全,治安部门提前介入,以案释法进行警示。
治安大队长李海涛在会议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爆破作业属于高危险行业,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吉林省公安机关《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八条措施》,一定要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做好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爆破作业等环节审批工作,做到闭环管理。二是在安全生产方面要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决不能出现亡人事故和财产损失。三是要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向工人普及防控知识,做到勤洗手、室内常通风、佩戴口罩、交流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错峰就餐、经常消杀等各项防护工作。
参加这次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会议的有企业法人、爆破组长、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清场员、警戒员等共计30余人,通过召开这次安全警示教育大会,企业负责人对公安机关为企业负责的精神深表感谢,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严格操作,坚决避免爆破作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