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督查室的工作要求,市农经总站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主要以近期掌握的闲置宅基地调查数据,因地制宜打造多元化盘活利用模式,推动落实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有效途径,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
通过调查统计,闲置宅基地(包括整户销亡、原户长期不在的(1年及以上)、有地无房宅基地)户数7252户,宅基地面积2379365平方米,其中:有地有房整户消亡户数253户,宅基地面积82700平方米;有地有房原户长期不在1年及以上的户数5120户,宅基地面积1676760平方米;有地无房户数1879户,宅基地面积619905平方米,闲置宅基地占总宅基地面积的10.53%。
指导各乡镇(街)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放活闲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使用权。在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乡村民宿、健康养老、创意办公、电子商务、民俗展览、文化体验、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鼓励发展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农民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初审:刘成
复审:李志平
终审:田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