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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生活垃圾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2023-06-08

  1.项目建设的意义

  本工程为新建电厂,位于双辽市双山镇祥云村。根据双辽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可使生活垃圾实现最大程度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首先必须从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群众利益的方面入手,这样才能增强城市基础设施的服务功能。因此,通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建设,从而发挥它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保持生态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根据双辽市垃圾产生总量和处理设施现状,新建本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2.工程的基本概况

  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1×400t/d生活垃圾机械炉排焚烧锅炉,具有日处理垃圾量400吨,年处理垃圾14.6万吨的能力,同步配套建设烟气净化系统及相关附属设施。

  3.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辽市国冶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星昊

  电话:0434-7669805

  联系地址:吉林省双辽市白市街596号

  邮编:136400

  电子邮箱:slgy20170412@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怀工

  电话:0431-85799507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号

  邮编:130021

  电子邮箱:420128164@qq.com

  5.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进行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的意见,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网络进行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ZxiVqzOa6ylxbtsHAi8bQ,提取码:m0hf。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纸质意见填写完成后可邮寄或传真至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电子表格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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