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2.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3.脱贫劳动力;4.返乡农民工;5.退役军人。
二、政策内容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初次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不得重复享受。
三、享受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工商营业执照;2.正常运营6个月-1年以上(正常运营6个月指脱贫劳动力);3.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以下(指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
四、所需材料
申领人员需填写《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合同等相关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下列任意一项正常运营证明,企业可提供支付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个体经营可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银行流水或转账记录。并附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或个体工商户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五、文件依据
《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文件。
六、办理咨询
办理地址: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一号窗口
咨询电话:0434-72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