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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24-03-05

  为避免或减轻干早、冰雹等气象灾害对双辽市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吉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正常开展,经双辽市人民政府同意,报四平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四平空域管制部门批准,双辽市气象局将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特作如下公告: 

  一、作业时间:自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适时择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双辽市行政区域。 

  三、注意事项:广大群众如发现高炮和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不得擅自敲击、拆解、搬运或储存,应立即向双辽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和当地派出所报告(可拨打110报警电话)。 

  四、双辽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434-7222053 

  双辽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人:李斌 

  特此公告                                   

双辽市气象局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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