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吉林省对一季度供应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奖励实施方案》(吉牧联发〔2024〕4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进行奖励申报,并对申报企业的出栏量进行初审。经动物卫生监督(检疫)管理系统平台调取2024年一季度生猪(肉牛)出栏数据,最后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企业一家,即:吉林双辽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育肥猪出栏数量111767头,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日。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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