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市平齐线复线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第[273]号令《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双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补助奖励办法》及已公示的《平齐线复线铺设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对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居民区、南至居民区、西至居民区、北至平齐线(具体以规划边线为准)(1户)。
二、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上述被征收房屋由双辽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组织实施。
四、本项目设定征收实施期限为30天,自本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双辽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初审:王浩
复审:杨光锐
终审:解大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