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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05-16

双辽市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现将《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5〕32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着自愿申报、风险自担的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5月28日前报送市发改局 。 

  市发改局联系人: 

  周亚楠(仓储科、产业科):0434-7229175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5〕32号)

 

初审:石林

复审:周亚楠

终审:陈启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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