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现将《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5〕32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要求,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着自愿申报、风险自担的原则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请有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5月28日前报送市发改局 。
市发改局联系人:
周亚楠(仓储科、产业科):0434-7229175
附件:《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粮仓函〔2025〕32号)
初审:石林
复审:周亚楠
终审:陈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