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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双辽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1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双辽市财政局
投诉监督地址:双辽市辽南街东春路1789号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434-722212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双辽市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双辽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2日
初审:刘科旭
复审:王家骏
终审: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