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供需对接,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有关要求,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印发《关于建立双辽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到注册所在地乡镇(街)进行申报,现予以公告。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7220655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2025年6月30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田晓辉
终审:李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