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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辽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2025-08-07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市主管领导同意,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双辽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5〕4号),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申报实施,现予以公告。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7220655 

  双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34-7222725 

  附件:双辽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双辽市财政局 

  2025年8月7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刘伟

  终审:安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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