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市主管领导同意,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双辽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5〕4号),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申报实施,现予以公告。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7220655
双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434-7222725
附件:双辽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双辽市财政局
2025年8月7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刘伟
终审:安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