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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吉林乌力吉木仁河治理项目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2025-09-30

  为做好吉林乌力吉木仁河治理项目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参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乌力吉木仁河项目位于四平市所属的双辽市。项目实施后可完善乌力吉木仁河防洪体系,提高沿河两岸的防洪能力,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根据工程布置方案,本工程涉及建设项目包括塌岸治理工程和上堤路等工程组成。工程征占地范围涉及四平市所属的双辽市卧虎镇的6个行政村(同乐村、五星村、卧虎村、东兴村、土山村、东方红村)部分区域。 

  征占地范围为堤防中心线左右两侧各50米,护岸中心线左右两侧各30米。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市政府批准,在吉林乌力吉木仁河治理项目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四、上述建设征占地范围涉及的各级政府要加强吉林乌力吉木仁河治理项目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迁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新迁入的人口一律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 

  上述建设征占地范围涉及的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双辽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0日 

 

初审:崔瀛瀛

复审:王一文

终审:邵建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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