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5〕217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号)等文件要求,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双辽市2025年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5〕4号),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申报实施。
市农经部门对乡镇(街)所报项目资料进行复审,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现将相关信息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确保省级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及金额公开、公平、公正。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7220655
附件: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项目申报名单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2025年11月17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田晓辉
终审:安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