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经综)函〔2025〕84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5 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函〔2025〕19 号)等文件要求,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和财政局联合发文,制定了《双辽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双农经财联文〔2025〕3号)文件,发至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申报实施。
市农经部门对乡镇(街)所报项目资料进行复审,确定补助对象及金额,现将相关信息公示7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确保中央财政资金扶持对象及金额公开、公平、公正。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联系电话:0434-7220655
附件:双辽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名单
双辽市农村经济管理总站
2025年12月16日
初审:彭凤龙
复审:田晓辉
终审:安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