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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水土保持重点区域规划工作的通知》(吉水保函【2024】5号)文件要求,对我市20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复核,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2023年度变更成果确认,我市范围内无20度以上陡坡地。
特此公告。
初审:张娜
复审:程晓峰
终审:王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