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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范围内无20度以上陡坡地的公告

2026-02-11

  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动水土保持重点区域规划工作的通知》(吉水保函【2024】5号)文件要求,对我市20度以上陡坡地进行复核,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2023年度变更成果确认,我市范围内无20度以上陡坡地。 

  特此公告。 

 

初审:张娜

复审:程晓峰

终审:王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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