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我市各用人单位辅助人员短缺问题,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兜底就业保障,结合用人单位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92名。现就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市委宣传部(6名)
文化服务岗位6名:男女各3名,要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91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文化、旅游、新闻、博物馆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城管执法大队(6名)
1.征收辅助岗位2名:有征收工作经验者优先;
2.文字综合辅助岗位2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3.执法辅助岗位2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民政局(46名)
养老服务岗位46名:双辽市市区15名、茂林镇4名、卧虎镇8名、双山镇6名、服先镇8名、王奔镇5名。要求能照顾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老人,有护工证和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所报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户籍或常住居民优先。工作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长。
(四)就业服务局(8名)
1.便民服务岗位4名:男性1名,另3名不限性别;
2.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岗位4名:要求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具备办公软件基本操作能力。
(五)市委社会工作部(4名)
社会工作辅助岗位4名:男女各2名。
(六)辽南街道办事处(5名)
1.民政协理岗位2名: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6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基层工作经验优先;
2.便民服务岗位3名: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6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王奔镇人民政府(6名)
1.应急协理岗位1名:要求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6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
2.人事劳资协理岗位1名:要求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6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
3.民政协理岗位1名:要求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2001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
4.综治协理岗位1名:要求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2001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5.社会保障协理岗位1名:要求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2001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6.计生协理岗位1名: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6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发改局(5名)
项目中心辅助岗位5名:要求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6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中专(高中)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九)服先镇人民政府(6名)
1.便民卫生服务岗位3名:性别、年龄、学历不限;
2.后勤服务岗位2名:性别、年龄、学历不限;
3.文字综合辅助岗位1名:性别、年龄、学历不限,要求具备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需满足的条件
以下7类就业困难人员满足其一经认定后可对照各岗位报名要求报名。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法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相关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4.在校在读学生或现役军人;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正常退休、病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
6.从事过或正在从事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且服务已满3年的人员;
7.领取过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且领取累计已满36个月的;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
1.认定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认定地点:市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
3.身份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或其他可证明身份的证明材料);
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已婚的,如夫妻双方未在同一户籍,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还需提供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婚、离异、丧偶的,如户籍为单人单户,其父母视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还需提供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其他有效离婚证明材料;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籍证明;
大龄失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
残疾失业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低保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失地农民:提供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协议书或相关证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5号窗口;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需持《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6号窗口出具)、《双辽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报名表》(5号窗口领取填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二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
4.报名人员仅可报名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报名窗口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予以现场审查,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承诺签名确认,审核人员在现场向报名人员告知审查结果。
(四)招聘考试
具体招聘考试形式和时间安排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证核实准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履行上述聘用程序。
五、相关待遇
所聘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协议一年一签,被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以首次聘用时间为节点,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不超过3年。岗位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待遇。3年协议期满符合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二次聘用条件的,如现行省市二次聘用政策不变,可视用人单位用工需要和个人意愿再次聘用为原岗位公益性岗位,二次上岗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说明的相关事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信息,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已上岗的解除用工协议,按规定追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涉嫌违法违纪的将交有关部门处理。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电话:0434-7235061
报名咨询电话:0434-7235039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434-7223074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