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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林总场森林资源林下种植有偿使用对外出租的申请》(双林草函〔2026〕22号),同意公开出租使用那木林场林地260.27公顷,实验林场林地508.96公顷,双山林场林地46.74公顷,兴隆林场林地49.95公顷,玻璃山林场林地70.8公顷,天兴林场林地227.8公顷,卧虎林场林地69.21公顷,苗圃林地30公顷,租赁期限均为1年,以评估价值为底价公开竞价。相关交易信息同步共享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初审:李辉
复审:杨鑫芃
终审:王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