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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林总场森林资源林下种植有偿使用对外出租的申请》(双林草函(2026)47号),同意公开出租使用双山林场林地95.27公顷,兴隆林场林地5.39公顷,卧虎林场林地3.48公顷,实验林场林地53.64公顷,租赁期限均为1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26日起至2027年5月25 日止。
初审:李辉
复审:杨鑫芃
终审:王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