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妇女联合会、双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双辽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财政部2026年财经纪律整治工作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6号)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6]418号)要求,我局决定选取部分单位开展202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体和对象
双辽市财政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选取双辽市
妇女联合会、双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双辽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会计信息质量行政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查重点
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收入确认、支出执行、会计核算等方面,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情况;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依法加大处理处罚力度。要以查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推动各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还应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6年9月30日结束。
四、会计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名单
1.双辽市妇女联合会
2.双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双辽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初审:吴霞
复审:宋莹莹
终审: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