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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采购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调查监测与预报项目病虫害监测设备的比选公告

2026-10-28

  采购人: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一、采购产品及预算标准 

  1.太阳能虫情测报灯1台(含运输、安装、护栏制作、调试、售后服务),最高限价为3万元/台。 

  2.太阳能自动虫情测报灯1台(含运输、安装、护栏制作、调试、售后服务),最高限价为6.5万元/台。 

  二、产品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监测设备须符合《植物保护机械虫情测报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4689.1-2009)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技术参数与性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4182-2022)的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拒绝; 

  3.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资质)范围。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完全符合采购方要求的全新产品,并具有合格证及其它所需的有关证件和说明书; 

  2.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检测报告需加盖送检单位公章,如果产品不是自己生产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使用检测报告书面材料。

  3.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4.售后服务要求:提供原生产厂家关于该型号标准服务; 

  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运行后付款。 

  五、报价须知 

  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印章),必须采用A4纸型简单装订: 

  1.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 

  2.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生产厂家授权销售证明原件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需签字); 

  4.3年内未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5.产品具有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和企业标准; 

  6.供应商必须按本比选公告要求的格式提供采购报价单、相关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优惠说明; 

  7.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应包括:货物及能保证其正常使用或标准配置的附件价格、运费、安装调试费、护栏制作安装、税金、售后及与之相关的费用。报价时须提供详细的配置清单; 

  8.供应商参与比选,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价格为本地区市场最低价,且保证供货。供应商一旦报价就视为遵守此比选公告要求的各条款,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应按要求对该项目二种监测设备单独提供报价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0.询价定标原则:本次比选考察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价格不是唯一评审要素。 

  六、报价截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七、采购单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邮寄地址:双辽市辽河路269号 

  联系电话:0434-7238845 

  联系人:陈军

初审:顾艳春
复审:陈军
终审:余洪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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