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拟建立双辽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技术示范点,兹现发布遴选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遴选。
一、申报对象、类型和建设标准
1、申报对象。双辽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正常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示范点类型。本次计划遴选建设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点4个以上。
3、建设标准。示范点地块集中连片,具备稳定作业条件,配套相应秸秆田间处理机械设备,熟练掌握对应作物秸秆就地利用技术;符合《双辽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主体经营状况良好,机具齐全,能积极配合观摩培训、技术模式、探究示范推广以及高标准实施而承担的相关任务。
2、建设时限:示范点建设任务须在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建设并达到验收标准,建成后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张光
联系电话:0434-7245987
地址:双辽市辽河路269号
四、报名截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申报主体须在2026年11月11日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双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