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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21-09-26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吉自然资办发〔2019〕1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双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吉林省省政府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四平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实际出发,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为双辽市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底线约束,落实吉林省规划的空间管控要求,优先划定涉及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粮食安全和历史文化保护空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和布局;坚持绿色发展,贯彻落实保护优先、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坚持协同推进,协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坚持“开门编规划”,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提高本次规划科学规划水平。

  (三)主要目标。确保2020年年底完成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初步构建双辽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信息系统,为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各类开发建设、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各层次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提供基本依据。

  本次双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规划基础性工作。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规划空间定位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信息,形成现状底数和双辽市域内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二)开展“双评估”“双评价”工作。组织技术力量对双辽市国土开发保护现状及未来发展风险进行全面评估,为空间规划编制提供参考依据。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等不同开发保护利用方式的适宜度。

  (三)明确战略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吉林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依据省级与市级等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在科学研判当地发展趋势、面临的问题及挑战的基础上,提出2035年双辽市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制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

  (四)协调“三线”划定工作,优化空间格局。科学评估现有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划定情况,在相关政策范围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完善,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五)确定重点专题研究。结合双辽市实际情况及发展需求,确定开展研究专题,主要包括国土资源现状分析与风险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产业发展格局优化,人口规模变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乡村振兴发展、国土空间开发支撑保障体系构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问题研究。

  (六)统筹要素配置。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利用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统筹安排地区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和轨道交通走向;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社区生活圈;对城市设计、城乡风貌特色、民族文化及历史文脉传承、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七)国土空间整治。明确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布局、规模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明确自然灾害防治主要目标和措施;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

  (八)细化城区布局。确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功能布局,明确城镇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细化中心城区的布局结构,确定中心城区规划范围、面积、人口容量,对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等进行详细布局。

  (九)分解落实指标。在双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应当编制的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提出对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

  (十)建立健全实施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从全域到功能区、社区、地块,从总体规划到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能够承上启下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充分利用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三、成果形式

  主要成果包括专题研究报告、规划文本、规划说明、相关图件、数据库及基础信息平台。

  (一)专题研究报告。包括《国土资源现状分析与风险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及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产业发展格局优化研究》、《人口规模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乡村振兴发展研究》、《国土空间开发支撑保障体系研究》、《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研究》等研究报告。

  (二)规划文本。《双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文本》,文本内容主要包括国土空间现状和面临形势、战略目标、国土保护格局与管控引导、国土开发格局与管控引导、推动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部署、国土空间支撑体系建设、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细化落实、指标分解下达以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三)规划说明。《双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说明》,说明内容主要包括规划编制基础、规划目标定位、规划空间格局、国土空间划分、国土综合整治、支撑体系建设、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落实、指标分解方法、规划方案论证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四)规划图表。形成一套图件、一套附表。图件包括现状分布图、基础研究图、空间分析图和规划布局图等,附表内容根据国家、省级及市级的要求以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地进一步要求设定。

  (五)数据库及信息平台。按照统一的数据建库标准,建设由基础层、规划层和管理层构成的综合数据库,包括空间与非空间数据。规划数据内容统一填报至自然资源部基础信息平台。

  四、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9月前)。主要工作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落实规划编制经费预算,采取招投标等形式确定具有土地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编制任务,签订规划编制合同,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动员部署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现状调研、资料收集等前期研究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资料。

  (二)专题研究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开展专题研究,主要包括国土资源现状分析与风险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产业发展格局优化,人口规模变化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乡村振兴发展,国土空间开发支撑保障体系构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问题研究。

  (三)成果编制阶段(2020年2月-2020年5月)。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于专题研究成果,编制完成空间规划成果。

  (四)协调论证阶段(2020年6月-2020年8月)。规划编制单位将空间规划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编制完成规划评审稿,进行规划评审。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提交规划成果。

  (五)数据库建设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2月)。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为基础,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确保一个平台、一套数据,支撑规划审批、用途管制、生态修复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六)信息平台建设(2019年7月-2020年12月)。基于“国土资源云”总体思路,以国土资源、测绘地理等各类数据为基础,聚合集成各类国土空间相关数据,打造国土资源“一张图”升级版,形成数据更全面、应用更广泛、共享更顺畅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各类与国土空间相关的规划、管理、决策、服务等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有效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上来,高度重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坚持统一规划,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把每一寸土地都规划得清清楚楚。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组,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责,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组,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重大决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与方案决策,筹措规划编制经费,重点对工作方案、数据一致性、规划衔接、成果审查、实施机制等问题进行决策。成立由自然资源、经济、法律、农业、能源、水利、生态、环境、林业、城乡、交通等方面的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开展咨询、论证和评估工作。

  (三)强化保障支撑。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有关科研院所、专业机构和高校力量,组建空间规划技术团队,形成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力量,财政部门要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予以保障。

  (四)全程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过程。建立健全多方协商机制,扩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程度。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加大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等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规划认知,为规划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规划方案形成后多征求意见、多方案比选,倡导公众积极参与,为规划编制建言献策。规划批复要及时公开,推进形成共谋、共用、共享的规划实施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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