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严格依法行政,有力消除了各类隐患,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我局推行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要时间节点、节假日执法工作,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研究细化,强化责任落实,具体到人。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迅速部署行动,严格落实,做到常抓不懈。
2.深化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纳入局年度学习计划,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组织局工作人员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上专题培训班、提升灾害风险隐患识别处置网上专题培训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及常见问题解析网上专题培训班等学习。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网格员开展2023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等。
3.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工作,在政府网站及双公示平台等载体,依法及时将职责范围内的执法事项或信息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二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相分离。局属各执法部门作出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将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证据、依据等材料送交法制科室审核,并将法制审核过程中形成的书面审核意见等相关记录归入行政执法案卷,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推动决策的公开、公正、透明。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执法过程记录和案卷保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和亮证执法、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实行“线上”执法,进一步规范了执法人员,确保了执法程序合法,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和水平。局属各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整个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文书(含电子数据)等文字记录和拍照、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都要有效保存,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溯源,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严格执法监督。坚持以行政执法统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将行政执法主线贯穿到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环节,做到人人守法,事事依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要求,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及工作人员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受理窗口”,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我局全年办理许可101件。开展企业服务指导81次,实施监督检查40次,行政处罚案件8次,共处罚款24.5万元(其中:一案双罚案件2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案件4件)。被处罚企业全部依法履行处罚决定,无企业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现象。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职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监管,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依法行政业务培训,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将具体业务与法治紧密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运用“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培训,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坚持过罚相当,防止出现程序不合法、法律使用不适当的问题。
2.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持续加强和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通过采取“双随机”、“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执法监察的“震慑”作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生产经营,依法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与日常执法监管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专题宣传活动,向企业和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安全氛围。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