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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双辽市农业农村局  2024-01-22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治理现代化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有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 

  1.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阮建华任组长,分管领导陈文利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党组书记、局长阮建华主动作为,带头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完善本部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各项有效措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二)强化学法用法,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学习。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 

  2.做好系统内学法。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始终把局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深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工作。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做到学法有记录、有心得体会,形成了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是干部职工集中学。一是我局坚持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农业专家大讲堂等方式加大对《宪法》《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贯彻,提高全局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 

  三是执法人员重点学。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通过采取线上、线下、集中、自学、举办培训班、制作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教育培训。2023年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共参加省市培训15人次,参加线上学习培训30余人次,开展集中培训25次,培训100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3.开展法治集中宣传。 

  一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根据国家农业部关于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市每个行政村,到2023年底实现7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5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35年力争每个行政村的学法用法示范户数量和效果都符合当地法治工作要求。目前我市在各乡镇已培育133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农村打造了有力的普法宣传阵地,打通了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农民依法办事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一是结合“农资放心农资下乡”、“清风专项行动”、“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按照市里的统一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在郑家屯公园,集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通过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民法典》《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在开展审批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将法律法规传递到企业群众手里。2023年我局共出动宣传车辆2台,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8条,解答农民咨询20余人次, 通过我局宣传组的大力宣传,使我市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学法、懂法和用法的法治意识,提高了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履行部门职能,依法推进重点工作。 

  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制定了《双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并严格按照《办法》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双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所有行政执法案卷均采取文字全程记录和音像设备补充记录的手段,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双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并由案审委员会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三项制度”的推行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初制定了《2023年农业农村局对农作物种子、农药生产经营、农业植物检疫的检查抽查计划》《2023年农业农村局对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检查抽查计划》《2023年农业农村局对水产苗种、水域滩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的检查抽查计划》“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并在2月23日-11月30日开展了抽查检查工作。共抽取检查人员12名,检查农作物种子、农药、农业植物检疫经营企业门店35家,抽取检查对象占所属行业的10%;共抽取检查人员16人,检查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检查27家,抽取检查对象占所属行业的10%;抽取检查人员4名,检查水产苗种、水域滩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生产经营企业5家,抽取检查对象占所属行业的100%;目前,已完成了全部抽查检查工作。 

  三是规范文明执法用语。《双辽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执法队员在执法中严格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态度热情诚恳,把文明用语贯穿执法全过程,展现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在处理矛盾问题时,做到文明用语在先、亮明身份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耐心细致化解矛盾,防止因语言不当致使矛盾升级,影响稳定。 

  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 

  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调整、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进行清理核对,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职责体系。全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及时公示率达100%。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按照市营商环境办统一部署,我局对现有政务服务事项20项 ,业务办理项61项的审批时限进行再压缩,将全部承诺事项承诺时限总和501天压缩至241天,压缩比例达到51.9% ,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效能。实行“跑一次”,让企业到窗办所有事。我局现有政务服务事项20项,进厅15项,业务办理项61项,进厅49项,目前已建设形成“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考察”、一同出件的快速审批通道,实现“跑一次、到一窗、办所有事”。 

  3.严查违法案件情况。 

  多渠道收集案件线索,从严从实从快查处违法案件,共立案24起,结案24起,处罚金额4.99万元。 

  4.强化执法检查情况。 

  对全市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伤农害农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2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0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门店405家。 

  5.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局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确保我局发文符合政策要求,确保不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全局行政执法决策水平。加强局聘请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注重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中发挥积极法律顾问作用。 

  三是保证执法主体清楚,执法人员清楚,执法依据清楚,执法职责清楚,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案件评审委员会对处罚结果进行评审决议。 

  四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是制定了农业系统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6.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 

    为实现决策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议题确定、议事方法,专题研究重大决策问题。每项决策出台前,我局充分发挥民主,听取和采纳各方面意见,避免决策失误。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班子凝聚力。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凡涉及重大的决策,均有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高决策科学性,降低决策风险。班子成员积极主动支持配合一把手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相互支持,思想相互交流,政治上相互信任的良好氛围,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整体功能得到有效发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工作有待提高。特别是运用新兴媒体开展教育活动还待加强。 

  (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年龄偏大,年轻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的执法要求存在差距,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升。 

  (三)行政执法案卷与省、市制订的案卷评查标准,特别是案卷归档方面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整理。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省、市对普法工作的要求,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重要抓好全体机关人员的学法和用法教育、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抓好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培训、全体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培训。 

  (二)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组织人员对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对照案件评查标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给相关办案人员,促进我局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按照“双随机”进行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行政检查备案智能综合管理系统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继续规范理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出台的每一份政策文件,确保有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双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