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数局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基本遵循,不断加强局党组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坚持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协作合力抓的工作落实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二)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群众覆盖学、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等方式,重点围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普法宣传持续推进。贯彻落实《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健全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实施计划,通过普法“五进”为载体,以“进社区、亮身份、办实事、做奉献”暨“双报到”主题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契机,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在市政务大厅为办事群众发放《民法典》法律知识宣传单、《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大屏幕滚动播放法律知识短视频、宣传片等。同时,依托“双辽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利用新型手段打造“指尖上的普法阵地”。切实扩大普法宣传面,增强宣传的广泛性。
(四)营商环境建设不断优化。一是从“严”管控,开展专项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与市纪委监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涉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23个部门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各部门规范审批执法行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任务。二是从“深”发力,深化备案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召开推进会议,部署2023年度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工作。三是从“实”谋划,举行民主评议,转变干部作风。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全市重点部门、重点中层岗位负责人开展民主评议,采取正反激励的方式,激发干部为民为企服务热情,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强干部队伍。
(五)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政务服务事项广延伸。梳理编制《县(市)区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28项,并在新版全流程审批系统上线运行,二是便民服务质量大提升。梳理编制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62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清单2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200项、共享减材料事项98项、新增“无证明城市”改革事项清单15项。三是项目审批协同大提速。以协同服务为突破口,使企业拿地即实现选址意见清、审批流程清、办理事项清、建设要求清和审查要点清“五清”。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双辽市在全国383个县级市城市信用监测中排名始终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信息报送合规率、及时率达到100%,企业用水、用电、燃气、纳税、不动产五个领域全面开展特定信用信息归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清零,信用信息质量不断提升;着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在农业、劳动保障等16个领域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信用修复,为市场主体提供权益保护。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法用法水平仍需不断提高。在学习中,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本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得相对比较深入,和职能关联不大的法律法规学习深度不够。在工作中,能够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但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于法治宣传的形式相对单一,宣传的创新性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扛牢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以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任务,将学法、用法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执行高效,督导和指导机关全体人员严格依法履职、高效服务,提升法治机关建设水平。
(二)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准实施《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四平市社会信用条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高质量推进并联审批、协同服务工作。动态清理公布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扩大“无差别全科受理”成效,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双辽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