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执法工作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自身建设,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34人,均已通过执法人员考试,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部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一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实施“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行政裁量权基准已向市司法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收到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推进完善政务服务改革工作。为确保复用工作及时、准确,审批办指定专人负责,并参加省政数局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复用工作网络视频会。经梳理,最后确定卫健部门在政务服务事项复用中,主项复用27项,业务办理项复用55项,并补充完善各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方式、申请材料、电话咨询等16个要素,通过政务服务事项复用梳理,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务服务能力。
二是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机制。按照所有审批项目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网上集中相关要求,市卫健局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以应集必集为原则,确定21个主项,49个业务办理项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
三是落实“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承诺方式进行办理审批手续。目前,市卫健局直接取消证明材料2项,申报承诺2项,真正做到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落实“最多跑一次”。实行网上申办、一次性告知制和告知承诺制,事先告知材料清单和办理程序,对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含变更注册)、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再生育审批、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等相关业务可做到当日受理、即时审批、当场发证。截至目前,卫健局审批窗口办理审批业务1109件,群众满意率100%。
五是推进告知承诺制度。市卫健局根据上级要求,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企业法人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只需签署承诺书,即可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告知相关监督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与相关科室联合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以“应公示、尽公示”为原则,在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六是加大审批事项宣传力度。为方便群众办事,市卫健局审批办针对本部门审批事项,印制办事指南,摆放在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方便群众查阅,全面了解申请事项的条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提升群众相关政策知晓率。
(三)深入落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
利用吉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检查计划,按规定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审批备案。同时,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细化了检查内容和操作依据要领,我局目前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为100%。全年我局共执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6次,完成6次,跨部门任务占比100%,抽取检查人员19人,抽取检查对象48家,发现问题率29%,参与联合监管人数22人,减少检查次数48次,并已将全部结果在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进行了公示。
(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监管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公共卫生领域专项整治行动8次,具体包括:“非法行医整治月”专项行动、医疗市场依法执业百日攻坚行动、医疗美容机构安全生产整顿专项行动、生活美容场所专项检查、规范民营医院发展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专项检查、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专项行动。全年开展执法检查683次,共计出动监督员1116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39份,立案8件,罚款17.95万元。
(五)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法律顾问工作
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双辽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今年我局重大案件立案4起,罚款16.3万元,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参与我局全部重大执法案件及重大行政决策,为我系统在研究制定重大决策、处理重大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双辽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9日
初审:冯雍
复审:杨丽红
终审:李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