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双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部门的指导下,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本局行政执法工作年度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4件,收缴罚没款92.43万元。查办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和产品质量类。其中:食品安全类案件41件,产品质量类案件5件,药品类案件4件,无证类案件1件,价格类案件1件,特种设备安全类案件1件,计量类案件1件。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因投诉举报处理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上述案件复议机关在复议审理期间,申请人均主动撤回申请,被纠错的共0件;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0件。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0件。
(三)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我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数量为139人,上述执法人员均通过了市司法部门组织的202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资格延续考试。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一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农村乡镇赶集日等时间节点,针对群众关心、反应强烈的社会热点,选取一些针对性强、关注度高、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阐述,增强说法教育效果。围绕当前社会最为关心的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了以“‘典’亮双辽美好生活‘益企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执法人员走进企业,向从业人员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宣传《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引导其切实提高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推动将《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参与的普法格局。
二是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年初制订《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方案》,将《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程序纳入学习重点。从5月份开始按照局党组的部署,每月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局领导和机关科室业务骨干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解读,达到强化执法技能、规范执法程序的目的。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省厅市场监管大讲堂和优秀典型案例巡讲活动,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水平。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动“四张清单”落地落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包容审慎深度融合新路径,以规范执法行为、激发市场活力为切入点,全面推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五段式”执法模式。认真贯彻执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的《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四张清单适用规则》、《吉林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二批)》,将真心帮企业、尽心促发展的服务理念充分融入执法全过程,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真正让执法更有力度、服务更有温度。2024年办理免予处罚案件20件,减轻处罚案件8件,从轻处罚案件3件。
二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时,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并通过文字记录、拍照、录像等方式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真正实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实施执法信息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严审行政执法案件,把审查案件程序是否合法视为案件核审工作的基本要求,统一自由裁量权标准,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正确、合法,严格遵循案件讨论各项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积极落实执法案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2024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55件,提出审核意见36条,组织召开案审会19次,纠正了案件的证据不够充分、执法文书使用不正确和文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确保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按照《四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3年8月-2024年8月期间查办的64件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自查。自查工作中对照评分标准,从主体认定、证据收集、文书制作、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办理时限、案卷归档等方面逐项审查,逐卷进行考核点评,同时剖析问题产生原因。自查结束后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纠正问题,完善案卷,确保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有效规范。
四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组织全局144名执法人员参加在线学法活动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未经执法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及时全面梳理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对调离、退休等岗证不符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收回并注销,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三)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守牢“四大领域”安全底线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聚焦特殊节点、重点领域,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联合市教育局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线上培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食品销售主体无证照经营、经营“过期变质”和未经检验检疫畜禽产品等问题。同时对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鲜蛋等6类食品进行专项抽检,目前已完成食品抽检1200批次,有18批次经检测不合格,均已进行立案查处。
二是夯实“两品一械”安全基础。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突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变更执业药师11家;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经营企业236家,检查药品使用单位214家,检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24家,下达责令改正2家;开展高风险药品的监督检查、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同时组织开展各项医疗器械及化妆品质量安全、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多项专项检查,切实保障全市“两品一械”安全。
三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印发《2024年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重点对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住小区、宾馆酒店、气瓶充装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行业使用的锅炉、客运索道、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及各类气瓶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大体检”,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相继开展了“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等工作。全年检查特种设备1523台套,下达特种设备检查指令书17份,立案调查1起,受理上访接待1起,处理市长热线转办5件,反映人满意率达到100%。
四是扎实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化肥及农膜类产品47批次,成品油42批次,电动自行车配件8批次,电线电缆2批次,建筑材料5批次,农机产品1批次,汽车配件3批次。配合省厅及四平市抽检工作,完成抽检液化石油气2批次,电动自行车配件1批次,燃气灶具及配件3批次,消防产品4批次。针对日常监管和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等线索,已立案查处,切实保障了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
(四)助推市场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年,我局创新工作方式,细化工作举措,优化服务供给,精准纾困解难,持续激发经营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全力抓好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工作。
一是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大力推行企业开办“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拓展行政许可“一网通办”范围,优化各环节办理流程,推动“证照一码通”改革提质增效扩面,为更多民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服务。
二是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企业5482户、农合1662户、个体工商户40982户,市场主体总数48126户;今年新增市场主体5352户,其中企业新增1196户。推动实现市场主体量、质双升新格局。
三是“双随机+信用”监管新模式全面推行。我局牵头推动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年初以来,全市共完成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136个,部门内抽查计划5个,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131个,其中跨部门发起单位63个,跨部门配合单位68个。同时积极引导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帮助经营主体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并对提交信用修复申请的经营主体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共修复经营主体44户,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引导企业守法诚信经营。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现阶段监管部门硬件基础与技术手段存在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型罕见类型案件多发,现有监管手段存在滞后现象,缺乏信息化管控能力。
二是市场监管涉及的法律法规频繁更新,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掌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执法人员面临知识更新压力大的挑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创新执法监督形式,加强与公安、卫健等各职能部门的横向协调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
(二)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适用、执法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
(三)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局干部中形成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充分利用各项媒介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
(四)继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继续优化市场准入准营,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继续做好食品、“两品一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认证认可等安全监管工作;继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履职尽责,彰显法治市场监管价值。
(五)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正合法。
初审:李文尧
复审:吕明欣
终审:刘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