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双辽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安排、专题部署、跟踪督促,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指导服务、日常行政执法等工作,细化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二)深化学习教育。聚焦《双辽市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清单》,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核心法律、部门规章等及相关文件精神。2025年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专题学习8次。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与2025年度综合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并对全局在编人员进行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先后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培训、涉企行政检查备案专题培训,全面夯实行政执法“软实力”。
(三)严格规范执法。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对标上级要求,全面排查行政执法领域薄弱环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组织召开2次党委会、7次涉企执法专题研讨会,传达全市集中整治会议精神,深入查摆问题并制定问题整改措施,梳理形成35项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在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并报司法局备案,依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联合执法机制,会同省、四平市应急管理部门深入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和指导服务。年初以来,共检查指导企业19家次,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295项,已整改到位273项,剩余隐患预计2026年3月末全部清零;强化企业指导服务,全年实施危化企业线上督查720次,护航企业安全发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2025年共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2次,立案4起,处罚款4.2万元(含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案件2起,发放奖励金2万元)。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环节主动亮证、公示身份,告知当事人执法依据与权利义务,规范出具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溯源,保障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实行执法与审核分离,重大执法决定做出前须经法制科室审核,审核意见归入案卷,未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不得作出决定;通过政府网站、“双公示”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执法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重大决策审核、事故调查等工作,降低决策风险。
(四)执法普法并行。一是多维度宣传,将安全宣传“五进”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深入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LED屏滚动展示、展板陈列、资料发放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二是压实普法责任,秉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五)补齐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查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机械化执行上级文件要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案卷规范化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构建差异化执法体系。依据企业风险等级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对重大及较大风险企业加密指导检查频次、强化检查力度;对一般风险企业按计划开展指导检查并减少频次;对低风险企业优化抽查比例实施精准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的干扰,确保监管服务精准到位。
(二)打造标准化执法队伍。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培训,及时传达上级规范执法要求,重点提升执法流程把控、案卷制作等实操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调整执法检查时间安排,每月1—9日集中开展入企检查,10日后除投诉举报、数据监测、转办交办及企业申请外,原则上不实施入企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四)健全执法监督机制。聚焦执法主体规范、程序优化、行为监督等关键环节,通过定期约谈执法人员、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法治思维培育,推动执法行为更规范、企业负担更减轻、发展环境更优质。
(五)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力,依托新媒体平台与传统宣传载体,广泛普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群众法律素养,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
双辽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
初审:曾祥焱
复审:李健
终审:李佰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