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104号 | 2018年10月20日,茂林镇先进村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将小王家屯草原承包给樊某某,现正在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开垦草原,破坏生态。自1999年以来,茂林镇先进村村委会共计违法开垦了1000公顷草原,将草原承包给长岭县人邓某某,邓某某将开垦后的土地改为水田。 | 双辽市 | 土壤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一、小王家屯草原位于双辽市茂林镇先进村辖区内,面积20公顷,国土二调结果为国有未利用土地(盐碱地),不是草原。2018年10月20日,茂林镇先进村村委会未与樊某某签订过草原承包合同。经现场测量,并通过与2015年3月24日公布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比对,确认群众所反映的该地块为国有未利用地(盐碱地),现场调查时该20公顷国有未利用土地(盐碱地)已经进行了机械化平整,准备2019年春季种植牧草。因该地块不是草原,不存在破坏生态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 二、经查,茂林镇先进村幅员面积2563.68公顷,去除村庄、道路、农田、林地等,只有326.97公顷的国有未利用土地(盐碱地),其中包含的10.08公顷草地是荒草地,也属于国有未利用土地,该村范围内没有草原。该村自2001年镇农经站建账以来账目,没有发现草原、盐碱地承包费收入和承包合同。现任村书记于2014年4月接任时,原书记已去世,未查到2000年以前的账簿,有无外包土地现无法进行查证。群众举报邓某某承包草原开垦为土地改种水田问题,经查阅原始土地租赁合同书,邓某某耕种的地块为茂林镇乔家村土地(原桂花乡马场子地),该地块在2003年由茂林镇人民政府承包给乔家村村民丛福生,承包合同截止日期到2037年末。邓某某自2008年开始从丛福生手中租种此地,当时租种方式为一年一租,2011年邓某某自丛福生手中买断了该土地承包权,从2012年起改种水田,并于2017年土地确权登记为乔家村村集体所有。根据国土局提供二调成果显示,该地块总面积为40.9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34.76公顷,盐碱地6.20公顷,无草原。 | 否 | 无 | 无 | * |
2 | 205号 | 双辽市迎春街1775号翰林名苑小区正门的五谷粥城早餐店,每天凌晨4点至下午1点运行排风机,噪声扰民,举报人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反应上述问题,至今未果 | 双辽市 | 噪声 | 市执法局从未接到过该粥城类似信访案件,经查翰林名苑五谷粥城早餐店在工作时间排风机运转确实噪声较大。 | 是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要求该业户3日内加装隔音装置,减少噪音,达到环保要求。现已完成安装。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