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

2023-08-17

  为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发区属地监管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四平市委第四巡查组巡查反馈意见,开发区特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紧紧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年”工作部署,转理念、转方式、转作风、找差距、补短板,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有效防范和消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促进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压实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使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企业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

  四、监督检查基本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7.依法依规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组织第三方安全生产专家到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帮助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13.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综合督察、专项督察和日常检查等方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全面督察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六、监督检查工作频率

  (一)综合监督检查。由开发区主要领导带队,根据园区的安全生产形势及相关工作需要而组织实施。开发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察,同时按照上级部署适时开展以专项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综合督察,主要监督检查开发区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情况,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专项监督检查。主要由开发区聘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园区安全生产形势及特殊时间节点而采取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本年度内不少2次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三)日常监督检查。主要由开发区安监局、化工办,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而组织实施。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包括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检查。主要推动各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台帐、文件、资料、记录、证照、设施设备、工艺、场所和岗位等情况,并严抓生产现场“三违”情况,全面落实开发区属地监管职责。

  七、监督检查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局、办要充分把握各企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包保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对2023年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组织、有序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局、办要将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配合主要领导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每年参加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不少于3次。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强化工作力度。

  各局、办要高度重视所包保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要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安全排查检查工作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现的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漏洞盲区,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逐一严抓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到“发现一个、排查一批、消除一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落实防范措施,加强严密监控,确保生产安全。

  2023年,开发区将继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维护双辽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工作部署,开发区各局、办协同配合积极行动,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为双辽的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吉林双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