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积极督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案件
发布时间: 2018-07-18 17:05 信息来源:
我市高度重视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对转办的信访案件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7月15日,我市接到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五批转办的“双辽市郑家屯街东华小区15号楼,下水管道堵塞返污,产生异味,严重扰民;双辽市工商局北侧旧物市场东院,一露天喷漆店作业期间气味扰民;双辽市枫桦玉城小区25号楼附近饭店,餐饮垃圾堆放到生活垃圾箱内,产生异味,严重扰民和枫桦玉城22号楼,多家饭店营业期间油烟扰民”三个群众举报案件。
接案后,我市生态环境协调工作组立即组织召开了信访案件办理会议,并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和所属街道联合开展调查工作。7月16日,市环保、住建、市场监督、交通及新闻媒体等多各部门与相关街道依次深入各案件发生处,进行实地核查。经调查确定案件属实后,相关部门立即对有关物业公司和铁艺加工、餐饮等30余户经营商户下达整改通知。责成物业公司按时限完成排污及清理工作;要求未获得经营许可的铁艺加工商户,禁止进行喷漆作业;各餐饮经营业主,要做到垃圾干湿分离,分类处理,油烟要经处理后再排放,并将噪音污染降低至规定许可范围内。工作组将于2日内进行复检,未经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