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是
经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其中: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三)文件依据
《关于做好2020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16号)
二、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一)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领条件
吉林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微企业,吸纳2020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的补贴标准
每吸纳1人补贴8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享受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受理补贴申请的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文件依据
《关于做好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0]19号)
三、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点:双辽市人社局综合楼四楼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4-7667021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