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返乡下乡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在乡(镇)地域内创办一定规模种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经济实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且有引领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农户)达到30户以上,带动就业人数100人以上的,可申请成为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并按照入驻企业和吸纳农户及带动就业规模给予20-80万元不等的资金补助。
二、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基地需要提供: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简介、企业营业执照、相关合同(协议)、带动就业人员工资性收入证明等材料。入驻企业还需提供企业开设银行账户复印件、劳动用工合同、招用人员名册及工资发放凭证、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等材料。
三、文件依据
《吉林省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吉人社联字〔2018〕80号)文件。
四、申报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电话:0434-7210711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