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现请有关单位、企业做好吉林省第四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7月31日,为期64日。
二、公示类型:通知公示。
三、公示方式: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意见反馈方式:有试点意愿的企业,按照文件“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进行自查,确定符合条件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申报;可在7月31日前将企业营业执照、《吉林省第四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请表》、校企合作协议、合作实施情况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分别扫描成 PDF文件发送至jlcjrhqy@163.com(或报送至双辽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双辽市辽北街,邮政编码:136400,联系人:孙晶,联系电话:722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