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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双辽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和调整群众意见的公告

2024-06-06

广大市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立足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的历史方位,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时代使命,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精心谋划、聚力推进当前和未来双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开启新时代双辽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崭新征程。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9—2030 年)》《吉林省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2030 年)》以及《四平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双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编制《双辽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双辽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布局、奋斗目标和重要举措,指导未来五年双辽市农业农村全面发展,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规划》的中期评估和调整保证了创建内容更加充实、创建项目更加有针对性和可行性,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现按程序予以公开,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7月6日,为期30日。

  二、公示类型:草案公示。

  三、公示方式: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意见反馈方式:对规划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邮寄书面意见至双辽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双辽市郑兴街300号,邮政编码:136400,联系人:臧传钧  联系电话:0434-7200251 )或发送至电子邮箱:nyncjfzjhk@163.com。

  附件:双辽市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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