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关于申报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项目的通知》(吉商建发〔2024〕27号)和《吉林省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吉商建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双辽市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规定,计划支持改造4个乡(镇)集贸市场(基本型)。在王奔镇、双山镇、茂林镇和卧虎镇各改造1个。现将公开遴选具体细则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双辽市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4个乡(镇)集贸市场改造项目
二、支持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
(一)支持内容。主要补助地面硬化、厅棚、水电、集贸市场辅助道路系统及消防设施、停车设施、服务设施改造升级,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对食品、服装、日用品、农资等销售合理分区。设立公益性农产品销售区,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交易提供便利。乡(镇)集贸市场应按照《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应达到相应标准。
(二)补助资金。每个乡(镇)集贸市场可按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的标准给予支持,但补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对市场主体缺位、乡(镇)急需改造的,县政府可按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全额补助乡(镇)政府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但须明确政府股权占比等要求,明确市场供应、稳定价格、为城乡居民及脱贫户自产自销农村产品提供服务等内容条款及制度机制与保障措施,强化集贸市场改造的公益属性,丰富公益性市场功能。被纳入乡(镇)商贸中心予以支持的乡(镇)集贸市场只能在乡(镇)商贸中心和乡(镇)集贸市场两项支持政策中任选一项支持政策,不得重复支持。
(三)建设改造要求。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可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县人民政府也可支持乡(镇)政府按公益性市场要求投资改造。项目选址优先考虑使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项目已支持的现有封闭、半封闭市场,或人流、商流、信息流充沛的乡(镇)集市。
三、申报条件
(1)乡(镇)集贸市场改造,优先选择下沉供应链的大型商贸流通法人企业。申报单位为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的,按照公益性市场标准进行改造。
(2)市场建设改造需符合交通运输、环境质量、消防安全等要求。
(3)申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四)申报企业改造场所应为自有场地或租赁场地(租用场地需确定使用时间5年及以上);
四、发布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专栏)上发布。
五、申报材料
(1)申报书(包括:补助申请、建设改造方案、预算报告);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许可证、相关许可证明;法人身份彩色复印件(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建设改造公益性市场的除外);
(3)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近两年依法缴税证明、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以乡(镇)政府为主体建设改造公益性市场的除外)。
(6)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其他要求
(1)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要求,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准备申报材料,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愿申报。
(2)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机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提高项目质量,申报单位报送资料要完整清晰,项目申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4)申报书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叁份,该项目申报日期截止2025年6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5)申报材料递交地址为吉林省双辽市商务局。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双辽市商务局
地址:吉林省双辽市迎春街与北富路交叉口东40米
联系人:冯晓光、窦一迪
电话:0434-7225580
代理机构:吉林省智恒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雪寒
联系电话:15904373102
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
双辽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3日
初审:窦一迪
复审:冯晓光
终审:姜言涛